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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6-02-29 16:02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

本年度报告由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等内容。

一、概述

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工作落实。办公室配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更新、统计等日常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不断完善《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编制《2015年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划部署,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7条,包括制发规范性文件2份;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98条,其中包括通知公告类79条,税收宣传类55条,税收法规类72条,其它信息类92条;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485条,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及公告栏公开信息84条。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实施公开招标和询价采购12宗。

(一)坚持依法行政,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按要求主动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告。于2015年6月制定发布《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建立区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横琴国税联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因为执行时间到期、上位法依据发生改变、被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替代、执行全国统一的票证或表证单书样式等原因而需要予以全文废止或宣布失效的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并对外公布。

(二)运用“互联网+”,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出“横琴地税”微信公众号,提供“微排队、微直播、微查询、微办税、微预测、微计算”,实时发布税务信息。打造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自行研发上线对外涉税信息公告平台,提供“一照一码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发布催报催缴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同时,开设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加强网络互动,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

(三)加强税收宣传,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5年,区局结合创新服务自贸区建设、组织收入、征管改革、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等工作重心,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香港商报》等主流媒体刊登专题报道多篇,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宣传纳税服务举措,取得明显的社会效应。联合新区国税,举办自贸区政策宣讲会,印发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开展“税法知识进自贸区”、税宣进校园等活动,有效地提高全社会的知法、守法、协税护税的意识。

(四)结合纳税服务,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为重点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税收顾问”服务,累计为企业解答税收难题200余宗。针对新区新兴产业对涉税政策的不同需求,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征求纳税人需求,开通点对点、自主择训和预约登记相结合的O2O点单式税务培训模式,根据纳税人“点单”需求,结合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办税辅导培训等重点内容授课18场,开发课程10多项,解答企业咨询问题上千宗,累计参训人数近2000人次,纳税人好评率达到99%以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行政申诉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服务自贸区建设,进一步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结合信息化建设,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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